时间: 2023-05-29 08:37:51 雅安日报
随着“分期消费”的普及,越来越多人实现了购物自由。但有人按揭购车未还款后,被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,这是怎么回事呢?
案情回顾:
融资租赁购买车辆
拖欠租金未还
2020年1月,申请执行人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冯某签订《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》和《抵押合同》,约定被执行人冯某通过融资租赁方式,从某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购买奔驰牌轿车一辆。冯某将上述车辆抵押给某租赁有限公司,冯某自2021年11月9日起开始拖欠租金,经催收未果后,某租赁有限公司诉至荥经县法院,在审理过程中,某租赁有限公司与冯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。履行期届满后,冯某仅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,对余款依旧未按时履行义务,某租赁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2023年2月,执行法官依法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,同时执行法官依法查封冯某名下这辆奔驰轿车,责令其限期交付该车,并向其释明拒不交付的法律后果。然而,冯某不仅未在指定期间内交付车辆,且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。
5月8日,荥经县法院执行法官将冯某从家中传唤到法院,要求冯某配合法院执行案件。冯某称该轿车被其他债权人“扣押”,无法将车辆移交法院,同时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荥经法院遂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冯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。
执行结果:
被司法拘留后
家属帮助还款
冯某被拘留后,冯某家属主动与某租赁有限公司联系协商,并在5月10日代其支付欠款135213.61元,同时某租赁有限公司自愿对余款放弃追偿。鉴于冯某已履行了支付义务,并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,荥经县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冯某的司法拘留。至此,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。
近年来,荥经县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努力让当事人的“纸上权利”变成“真金白银”,不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。接下来,荥经县法院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,完善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,坚决打击逃避执行、拒不履行行为,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。
记者了解到,在该案例中,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期移交车辆,又未书面报告或虚假报告无法移交理由的,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;情节严重的,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刑事责任。
张伟 本报记者 李晓明
审稿:程普 白雨锶
责任编辑:郭涵
来源:雅安日报 日期: 2023-05-29 08:37:51
编辑:郭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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